
每经修改:胡玲
4月24日,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兆新股份”)发表2019年年度陈述,公司五位董事、三位监事及四位高档管理人员均声明称,无法确保公司年度陈述的实在、精确、完好。
5月15日晚间,证监会宣布《关于兆新股份年度陈述相关事项的声明》,证监会对此高度注重,第一时间下发监管注重函、约谈相关责任人,并采纳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办法。
证监会称,信息发表准则是证券商场的柱石,年度陈述是上市公司法定发表内容。只要上市公司实在、精确、完好、及时、公平地发表年度陈述,才干给投资者一个实在、通明的上市公司,才干促进构成正确的价格信号,才干真实发挥商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效果。做好定时陈述编制、审议和发表作业,是上市公司董监高的法定责任。上市公司董监高对年度陈述内容行使贰言权,并不当然革除其勤勉尽责责任。
兆新股份董监高本次出于免责考虑所作出的行为,违反了信息发表的基本原则、破坏了信息发表次序,性质恶劣。证监会已对有关违法违规事项和董监高勤勉尽责状况发动核对程序,并依法严肃查处。
5月16日,兆新股份发布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注重函的布告,公司收到《注重函》后分外的注重,活跃组织协调相关各方对《注重函》触及的问题进行阐明,因为律师核对作业没有完结,无法在2020年5月15日前完结回复作业。经向深交所请求,公司将于2020年5月18日前回复并对外发表。
每日经济新闻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