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网财经3月30日讯 据深交所网站音讯,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汉威科技 证券代码:300007)实控人任赤军、钟超的监管函。
任赤军、钟超作为汉威科技持股5%以上股东及共同行动听,于2015年5月20日至2020年1月2日期间,经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算计减持汉威科技6.71股份,其间到2018年3月27日持股份额变化已到达5.30%。任赤军、钟超未依照《上市公司收买管理方法》第十三条的规矩,在持股份额变化到达5%时及时实行陈述和布告责任,也未中止生意汉威科技股票。
任赤军、钟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矩(2018年11月修订)》第1.4条、第11.8.1条的规矩。
天眼查显现,任赤军为汉威科技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,持股21.12%,股东钟超持股5.17%。两人为汉威科技实践操控人。
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矩(2018年11月修订)》第1.4条:发行人、创业板上市公司(以下简称“上市公司”)及其董事、监事、高档管理人员、股东、实践操控人、收买人、严重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、组织及其相关人员,以及保荐组织及其保荐代表人、证券服务组织及其相关人员应当恪守法令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、本规矩和本所发布的细则、指引、告诉、方法、备忘录等相关规矩(以下简称“本所其他相关规矩”),诚笃守信,勤勉尽责。
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矩(2018年11月修订)》第11.8.1条:发行人、创业板上市公司(以下简称“上市公司”)及其董事、监事、高档管理人员、股东、实践操控人、收买人、严重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、组织及其相关人员,以及保荐组织及其保荐代表人、证券服务组织及其相关人员应当恪守法令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、本规矩和本所发布的细则、指引、告诉、方法、备忘录等相关规矩(以下简称“本所其他相关规矩”),诚笃守信,勤勉尽责。
以下是原文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