操作8只股票获利4亿元31人因操作证券市场案获刑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20-01-12 14:36:54  阅读:3978 作者:责任编辑NO。卢泓钢0469
​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同多团伙相互配合、有安排施行操作证券市场案宣判。这是全国首例以持仓量生意量规范立案追诉的。

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同多团伙相互配合、有安排施行操作证券市场案宣判。这是全国首例以持仓量生意量规范立案追诉的操作证券市场案,配资中介初次因明知操作仍供给配资行为被刑事追责。

2018年6月,依据生意所发现的多只股票异动头绪,公安部经侦局会同证监会稽察局,联合布置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和有关稽察单位一起展开研判,经过对触及的生意、资金等数据展开全方位剖析,全面摸清了涉嫌操作账户和实践操控人、团伙架构、作案方法。2018年末,公安部经侦局和证监会稽察局安排280余名民警和30余名稽察人员在7省市同步展开联合行动,一举打掉了罗山东、龚世威等3个违法团伙。

该案中,主犯罗山东担任股票账户的操作,指挥会集买入、卖出;龚世威首要担任供给配资,一起也参加操作生意;贺志华担任股市“黑嘴”的人物,担任引荐股票,招引散户买入。2016年12月至案发,罗山东团伙、龚世威团伙独自、联合或伙同其他被告人,会集资金、持股优势,经过接连生意、对倒等方法操作证券市场,使用400多个账户歹意操作8只股票,获利达4亿余元,给广阔股民带来极大丢失。

法院以为,被告人罗山东等人操作证券市场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均已构成操作证券市场罪;被告人张培峰作为内情信息知情人,在内情信息灵敏期内生意涉案股票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内情生意罪;被告人黄妍私刻国家机关印章,其行为已构成假造国家机关印章罪;被告人龚世威、黄妍、潘勇私刻公司、企业印章,其行为均已构成假造公司、企业印章罪;被告人刘斌、万翔、武伟、贺志华违背国家规定,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同意,不合法经营证券事务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均已构成不合法经营罪;被告人刘斌、万翔、贺志华不合法获取公民个人隐私信息,情节严重,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略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罪。

法院以操作证券市场罪一审判决被告人罗山东、龚世威别离5年6个月和5年3个月有期徒刑,对其他29名被告人别离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,部分违法情节相对较轻并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适用缓刑。

记者:方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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