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 | 市界 秦海清
修改 | 朗明
“挣钱”的时机来了!
1月7日,四川泸州龙马潭区法院发布赏格布告,称法院在实行案子中,因被实行人拒不实行收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责任,凡向本院供给以下被实行人行迹以及产业头绪,经查实并使该案子实行到位的,举报人可获得该案子实行到位金额10%的赏格金。
被实行人中包含七个公司老板,赏格金额从十几万元到上百万元,其间“赏金”最高的是重庆一家机械制造公司的老板李斌,其未实行金额高达1400万元,也就是说他的“赏金”为140万元。
据李斌名下公司官网材料,该公司兴办于1996年,注册资本2600万元,首要从事轿车变速器换档组织及新能源电动轿车传动系统研制、出产、出售,李斌为公司法定代表人、实行董事和总经理。
天眼查危险信息显现,上述公司先后三次被列为“失期被实行人”,李斌被约束高消费达25次。
被赏格的老板中还有两位女老板,“赏金”较高是泸州市震鑫玻璃有限公司的老板郑莉,其未实行金额为300万元。
天眼查多个方面数据显现,震鑫玻璃成立于2012年2月,注册资本500万元,经营范围包含加工、出售玻璃制品,郑莉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。
震鑫玻璃官司缠身,触及诉讼包含金融告贷合同、招待胶葛、生意合同胶葛等等,该公司先后5次成为失期被实行人,郑莉7次被约束高消费。
以下为悉数7名被赏格老板名单:




